(略)等2戶債權及相應從權利,我公司擬對上述債權進行打包或單戶處置,現(xiàn)予以公告。
一、債權資產情況
(略)等2戶債權資產包,截至2024年9月20日,整體債權合計人民幣9,575.21萬元,其中本金余額4,172.45萬元,利息、罰息、復利共計5,402.76萬元;債務人所在地均在
(略),擔保措施為抵押擔保+保證擔保,抵押資產為
(略)寶善街福林廣場商鋪。債權具體情況詳見下表。
截止:2024年9月20日單位:
(略)
(略)債務人所在地債權本金利息及孳息債權本息擔保措施
(略)(略)1,389.981,757.723,147.701、抵押物:抵押方式:
(略)
(略)(略)2,782.473,645.046,427.511、抵押物:楊莎名下位于
(略)寶善街福林廣場6本產權21套商鋪作為抵押擔保。其中:1層56.53平方米,2層254.36平方米,4層296.12平方米。2、保證人:莫運紅、張德慧
合計4,172.455,402.769,575.21
注:1、擬處置債權標的為上述債權及至轉讓日之間的孳息等一并處置;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清償?shù)睦⒓版芟⒌?,按借款合同、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生效法律文書計算。
2、若債務人、擔保人、其他相關義務人因各種原因更名、改制、歇業(yè)、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,由相關承債主體及/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。
3、上述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讓。
4、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,以相關合同、生效法律文書為準。
二、對交易對象的要求
交易對象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。但下列人員不得受讓該資產:國家公務員、金融監(jiān)管機構工作人員、政法干警、
(略)的工作人員、原債務人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、會計師、評估師、拍賣人等中介機構等關聯(lián)人或者上述關聯(lián)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或者上述關聯(lián)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;
(略)工作人員、國有企業(yè)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,以及原債務人及關聯(lián)企業(yè)等利益相關方;失信被執(zhí)行人或失信被執(zhí)行人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、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、實際控制人;拍賣標的所涉及的債務人和擔保人;反恐、反洗錢黑名單人員;其他依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、司法解釋或監(jiān)管機構的規(guī)定不得收購、受讓競買標的的主體。
三、聯(lián)系方式:
(略)
受理公示事項聯(lián)系人:
(略)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聯(lián)系人:
(略)
聯(lián)系地址:
(略)
四、特別說明
1、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,以借款人、擔保人等簽署的交易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約定為準。
2、實際債權及從權利或其他權利可能存在瑕疵,有意向者需自行對債權資產進行盡職調查并對情況和結果負責,以資產現(xiàn)狀及生效法律文書為準。
3、買受人需配合我方開展合規(guī)訪談;如不配合,我方有權終止相關交易。
(略)
2024年9月30日
|
詳細信息及聯(lián)系方式只對會員開放
請登錄/申請免費試用成為會員
18788898240
|